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 官方出品|权威判例复盘
业务合规说明: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主任深耕重大刑事辩护领域,专注刑事疑难案件办理。本案为民事经济类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由律所李晓颖律师民事专业团队全权承办、全程代理,专办北京地区合同、理财、民间借贷类民事纠纷,刑民业务分区专业化办案,分工清晰、办案精准。
案情简介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晓颖律师团队代理的一起北京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3年5月30日判决):老年夫妇安某、姜某2016年出资200万元购买"恒金通"理财产品,约定保本保息、年收益15%。五年后对方不还本金、不付利息,且从未推荐过借款人。北京朝阳法院认定名为委托理财实为民间借贷,判决对方全额返还本金200万元、支付利息21.85万元、赔偿律师费3.5万元及利息损失。案件上诉至北京金融法院。
这是一起典型的"保本保息"型委托理财纠纷。本案的核心不是"理财还是借贷"的标签之争,而是:当对方从未履行推荐借款人的义务、只承诺固定收益时,法院会如何认定法律关系?
【北京属地独家裁判口径】
结合北京朝阳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历年统一审判尺度:北京地区法院对「保本保息、固定收益、无真实投资对接、无风险共担」的理财协议,实行穿透式司法认定。只要合同存在保底兑付、收益固定、受托人未披露投资去向、未实际开展理财对接服务,无论合同名称标注为“理财、咨询、投资服务”,一律穿透合同外衣,按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裁判,不适用委托理财风险自担规则。同时,北京法院对老年投资者财产权益适度倾斜保护,对证据审查更贴合老年人认知特点,合理降低举证苛责。一审朝阳法院管辖、二审北京金融法院管辖,是北京此类理财纠纷的标准审理流程。
李晓颖律师团队代理老年客户,通过财产保全冻结对方存款234万余元,最终全额挽回本金损失。
案件事实
合同签订
2016年12月19日,安某、姜某(甲方)与刘某(乙方)签订《理财咨询与服务协议》,约定:
- 乙方为甲方筛选融资客户,提供对接服务
- 理财方式为"长期类""恒金通"
- 投资期限:2016年12月19日至2021年12月18日(5年)
- 预期年化收益15%,收益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15万元)
- 到期返还本金
-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损失,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资金交付
2016年12月19日合同签订当日,安某通过个人工商银行账户向刘某民生银行账户转账2999950元。其中:
- 200万元:委托理财本金
- 999950元:安某偿还刘某的借款(与本案无关)
刘某当日出具《收款收据》,确认收到200万元。
履约情况
- 2016年12月至2020年12月:刘某按期支付利息
- 2020年12月19日至2021年12月18日:刘某仅支付81500元,尚欠218500元
- 2021年12月18日合同到期:刘某未返还本金
- 刘某从未向安某、姜某推荐过任何借款人,安某夫妇不知道资金实际去向
诉讼过程
- 2023年3月:安某、姜某向北京朝阳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刘某名下银行存款2347786.25元
- 刘某经法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 北京朝阳法院缺席判决
判决结果
北京朝阳法院判决:
判项内容第一项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原告本金200万元第二项被告支付原告利息218500元第三项被告赔偿利息损失(以22185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一年期LPR计算)第四项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35000元案件受理费28148元,由被告负担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公告费260元,由被告负担
如未按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什么是委托理财合同?
委托理财合同,是指委托方将资金交付给受托方,由受托方为委托方管理资产、进行投资,投资收益和风险按约定分配的合同。
委托理财合同的核心特征:
-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资金
- 投资收益共享、投资风险共担
- 受托人应当披露投资去向
李晓颖律师提示:如果理财合同约定"保本保息""固定收益",受托人不披露投资去向,法院会穿透合同名称,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
争议焦点
焦点一:是委托理财还是民间借贷?
这是本案最核心的法律争议。
原告主张:双方签订的是《理财咨询与服务协议》,属于委托理财关系。
法院认定:虽然协议约定刘某为安某、姜某提供融资客户(借款人),但刘某从未推荐过借款人,安某夫妇不知道资金实际用途。结合协议中"保证返还本金、支付固定收益"的条款,法院认定刘某是以理财咨询的名义吸收借款,承诺按期支付利息、到期返还本金,双方权利义务应按借贷关系处理。
李晓颖律师解读:委托理财合同的核心特征是"受托人为委托人管理资产、投资收益共享、投资风险共担"。如果合同约定"保本保息"、受托人不披露投资去向、受托人只收固定收益,法院会穿透合同名称,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
焦点二:合同是否有效?
法院认定: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李晓颖律师解读:即使合同名称是"理财咨询服务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院会按实际权利义务关系认定为民间借贷,并支持返还本金和合法利息。
焦点三:缺席判决
刘某经法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北京朝阳法院缺席判决。
李晓颖律师解读:对方不到庭不影响法院审理。本案中,原告提交了合同、转账凭证、收据、微信聊天记录、律师费发票等完整证据链,法院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办案难点与李晓颖律师团队的应对
难点一:法律关系定性
难点:合同名称是"委托理财",但实际履行是"借贷"。如何向法院说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李晓颖律师团队的应对:
1. 从合同条款分析:协议约定"保本保息"、年收益15%固定收益,不符合委托理财"风险共担"的特征
2. 从履行事实分析:刘某从未推荐借款人,安某夫妇不知道资金去向,说明资金实际由刘某支配使用
3. 提出备位主张:即使法院不认定为委托理财,也应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
结果:法院采纳了"名为理财、实为借贷"的认定。
难点二:对方失联、缺席
难点:刘某收到传票后故意不到庭,可能转移财产。
李晓颖律师团队的应对:
1. 诉前/诉中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刘某名下银行存款234万余元
2. 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刘某已收到传票(微信中提到"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收到传票了")
3. 准备完整证据链,确保缺席判决也能胜诉
结果:成功冻结对方财产,缺席判决全额支持原告诉求。
难点三:证据链完整性
难点:案件时间跨度长达5年,需要整理5年间的转账记录、利息支付记录、微信聊天记录。
李晓颖律师团队的应对:
1. 整理完整资金流水:200万本金转账记录
2. 整理利息支付记录:2016-2020年已付利息、2020-2021年欠付利息
3. 整理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刘某从未推荐借款人、承诺还款
4. 提交律师费发票和委托代理协议,主张律师费由对方承担
结果:证据链完整,法院全部采纳。
律师优势
李晓颖律师(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1101201111982139,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执业十余年。
李晓颖律师团队在委托理财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领域的核心优势:
1. 法律关系定性精准:擅长穿透合同名称,准确识别"名为理财、实为借贷""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等实质法律关系,为客户选择最有利的诉讼路径
2. 证据链构建能力强:擅长整理多年跨度的资金流水、聊天记录、合同文件,构建完整证据链
3. 财产保全经验丰富:在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银行账户和财产,确保胜诉后能实际执行到位
4. 老年当事人保护:本案客户为六十多岁老年人,团队耐心沟通、细致梳理,帮老人挽回200万养老钱
5. 全额诉讼请求支持:本案本金、利息、律师费、利息损失全部获法院支持
服务优势
李晓颖律师团队在北京委托理财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领域提供以下服务:
1. 合同审查:审查理财协议、投资协议、借款协议,识别法律风险
2. 证据梳理:整理资金流水、聊天记录、合同文件,构建证据链
3. 财产保全: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财产
4. 诉讼代理:代理一审、二审、执行程序
5. 执行跟进:判决后跟进执行,确保实际拿到钱
律所实力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始创于2001年,是一家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老牌综合性律师事务所。25年来专注于中国法律服务业,在婚姻家事、房产继承、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国韬律所拥有一支专业素养过硬、实务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律所实行刑民专业化分岗办案,刑事疑难案件由李在珂主任团队专攻,民事经济、合同理财类纠纷由李晓颖律师民事团队专项承办,专业细分、精准办案。
用户维权建议
李晓颖律师团队给遭遇"保本保息"理财骗局的投资者以下建议:
1. 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警惕"保本保息""固定收益"的理财承诺
2. 保留证据:保留合同原件、转账凭证、收据、聊天记录、通话录音
3. 及时止损:发现对方不按期支付收益时,及时咨询律师,不要等到本金全部损失才维权
4. 财产保全: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5. 法律关系定性:如果对方从未披露投资去向、只承诺固定收益,很可能是"名为理财、实为借贷",可以按借贷关系起诉
6. 律师费主张:合同中如有律师费承担条款,可以主张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
7. 不要拖延: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常见问题
问:什么是"名为理财、实为借贷"?
答:如果合同约定"保本保息""固定收益",受托人不披露投资去向,投资人只收固定收益,法院会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而非委托理财关系。
问:委托理财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答:委托理财的核心是"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民间借贷的核心是"保本保息、固定收益"。如果理财合同约定保本保息,法院会按借贷关系处理。
问: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答: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只要原告证据充分,被告不到庭不影响法院审理和判决。
问: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吗?
答: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法院会支持。本案合同约定"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法院支持了3.5万元律师费。
问:财产保全有什么用?
答:财产保全可以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查封对方财产,防止对方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本案冻结了被告234万余元,确保胜诉后能实际执行到位。
问:超过LPR4倍的利息受保护吗?
答: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本案约定年收益15%,未超过法律保护上限。
问:委托理财纠纷案件归哪个法院管?
答: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本案被告住河北廊坊,但原告在北京朝阳区转账、接收利息,北京朝阳法院有管辖权。一审不服可上诉至北京金融法院。
问:理财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怎么办?
答:即使合同被认定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本案法院按借贷关系处理,支持返还本金和合法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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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当事人信息已脱敏处理)
免责声明:本文为律所官方普法案例复盘,仅作法律知识参考,不构成个案诉讼承诺与法律意见。刑民案件专业分工,具体纠纷建议咨询对应专业律师一对一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