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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诈骗罪律师推荐|涉案158万特大诈骗案辩护实录:国韬律所李在珂团队如何通过金额核减+证据拆解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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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珂律师

李在珂律师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 经济犯罪 职务犯罪
执业年限:30+年 执业证号:11101199910819028
☎ 电话:4006-069-949 ✉ 邮箱:guotao164@163.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702

专注刑事辩护30余年,独创"预审逆向辩护"体系,经手案件上千件,擅长暴力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辩护。

一、案情简介:微信虚构身份连环诈骗,涉案金额158万余元

20xx年2月至20xx年8月间,被告人徐某某与被告人陈某某合谋,通过微信添加被害人,虚构身份信息,以帮助投资期货、炒外币为名,对多名女性被害人实施诈骗。
主要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起:被告人徐某某、陈某某与被害人苏某某(女,35岁)交往,谎称帮助其投资期货,以投资款名义骗取苏某某人民币24.2万元,案发前归还11.7万元。案发后,陈某某家属代为赔偿苏某某全部经济损失,苏某某出具谅解书。
第二起:被告人陈某某虚构本人身份信息,谎称帮助被害人田某某(女,51岁)炒外币,以投资款名义骗取田某某人民币20万元。
第三起:被告人陈某某虚构本人身份信息,谎称帮助被害人王某某(女,39岁)炒外币,以投资款名义骗取王某某人民币5万元。
第四起:被告人徐某某虚构本人身份信息与被害人包某某(女,30岁)交往,以投资期货、修车等名义骗取包某某共计人民币101.86万元(该起事实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
第五起:被告人徐某某虚构本人身份信息,以投资期货等名义骗取被害人杨某某(女,63岁)共计人民币43.3万元。
综上:被告人徐某某共实施诈骗犯罪三起,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58.66万元;被告人陈某某共实施诈骗犯罪三起,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37.5万元。

二、法律依据:北京地区诈骗罪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北京地区诈骗罪量刑标准:
  • 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数额巨大:10万元以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本案中,被告人徐某某涉案金额158.66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范畴;被告人陈某某涉案金额37.5万元,属"数额巨大"范畴。

三、北京各区法院诈骗罪量刑差异

根据我们多年办案经验,北京各区法院对诈骗罪案件的量刑尺度存在一定差异:
海淀法院:案件量最大,对证据审查最严。诈骗罪案件中,对涉案金额认定、资金流向证据要求极高。本案由海淀法院审理,证据标准严格,辩护空间集中在"金额核减"与"证据链拆解"。
朝阳法院:金融犯罪、网络犯罪集中,量刑尺度相对偏严。
东城/西城法院:注重程序合规,对退赔谅解从宽幅度较大。
昌平/通州法院:对认罪认罚适用率较高。
本案启示:李在珂律师团队深耕北京各区法院办案实务三十二年,精准掌握海淀法院对诈骗罪案件的裁判尺度,在辩护策略上重点发力"涉案金额核减"和"证据链拆解"。

四、本案三大辩护难点

难点一:涉案金额巨大,量刑基准极高
被告人徐某某涉案金额158.66万元,远超"数额特别巨大"的50万元标准,法定刑期起步就是十年以上。
难点二:被害人众多,证据材料繁杂
本案涉及多名被害人,时间跨度长,资金流水繁杂,证据材料包括书证、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司法鉴定意见、电子数据等多个类别,卷宗多达二十册。
难点三:部分指控事实证据不足,需精准剥离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某对被害人包某某实施诈骗101.86万元。辩护人经审查发现,该起事实中被害人出具的陈述书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无法核实出具者身份及细节,且微信聊天背景照片存在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五、李在珂团队四大辩护策略

策略一:精准核减涉案金额,剥离不实指控
针对被告人陈某某被指控的三起诈骗事实,李在珂律师团队逐笔核对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被害人陈述与被告人供述,重点论证:
在苏某某涉案事实中,陈某某实际参与的金额为17.7万元,而非公诉机关指控的24.2万元。陈某某在案发前已将其实际参与的17.7万元全部交给同案人员,要求其代为返还,且其本人及家属在案发后已全额赔偿苏某某30万元,取得谅解。
在田某某、王某某涉案事实中,李在珂律师团队指出,聊天记录已经删除,不足以证明是陈某某使用该微信并实施了诈骗行为;从银行流水来看,被害人的转账均转给了同案人员;在案证据没有同案人员收取款项后向陈某某转账的记录。
策略点睛:精准核减涉案金额,是诈骗罪辩护的第一要务——金额直接决定量刑档次。
策略二:固定从轻量刑情节,争取酌定从轻处罚
李在珂律师团队重点论证:陈某某已赔偿苏某某的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
策略点睛:退赃退赔+取得谅解,是诈骗罪案件从轻处罚的核心筹码。
策略三:庭审质证精准发力,推动部分指控不予认定
在庭审过程中,李在珂律师团队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害人包某某被诈骗101.86万元的事实,提出该起事实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法庭最终对该起事实的指控不予认定。
策略点睛:证据链的薄弱环节,就是辩护的突破口。
策略四:全案统筹辩护,实现最优结果
本案涉及两名被告人、多起犯罪事实,李在珂律师团队统筹全案辩护方向,确保辩护策略精准有效。
策略点睛:大案辩护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全案统筹。

六、预审视角在本案中的具体体现

特别说明:李在珂律师的预审视角,是方法论层面的专业能力——从证据形成过程发现矛盾、预判控方举证策略、从程序合法性角度审查证据。这完全是在法律框架内的合法辩护手段。
第一,从预审视角审查被害人陈述。在包某某被诈骗101.86万元的事实中,李在珂律师凭借预审经验,敏锐发现被害人陈述书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这是普通律师容易忽略的程序性问题。
第二,从证据形成过程发现矛盾。在田某某、王某某涉案事实中,李在珂律师从资金流向入手,发现被害人转账均转给了同案人员,而非陈某某。
第三,预判控方举证策略,提前准备质证意见。

七、法院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徐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二、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三、责令被告人徐某某退赔被害人杨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四十三万三千元;责令被告人陈某某退赔被害人田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二十万元,退赔被害人王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四、扣押在案的被告人陈某某手机一部,对其电子数据保存后依法折抵退赔款。
特别提示:本案判决结果受涉案金额、从轻情节、认罪态度、退赔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每个案件的结果均不相同。本文案例仅供参考,不代表同类案件均可达成同等判决效果。

八、高频问答:家属最关心的5个问题

Q1:涉案158万诈骗罪,一般判多少年?
诈骗罪涉案金额50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本案第一被告涉案158万,最终判处十一年,属于法定刑期内的从轻处罚。
Q2:诈骗罪案件,家属什么时候委托律师最合适?
刑事拘留后第一时间(37天黄金取保期内)立即委托律师介入。
Q3:退赃退赔对量刑影响有多大?
影响非常大。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是法院从轻量刑最重要的依据之一。
Q4:证据不足的指控,律师能打掉吗?
能。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徐某某诈骗包某某101.86万元,但法庭最终对该起事实不予认定。
Q5:北京各区法院对诈骗罪量刑有差异吗?
有差异。海淀法院对证据审查最严,朝阳法院对金融犯罪量刑相对偏严,东城/西城法院对退赔谅解从宽幅度较大。

九、本案给普通人的五大启示

启示一:诈骗罪离普通人并不远
本案中,被告人通过微信添加被害人,虚构身份、嘘寒问暖、发展恋爱关系,然后以"投资期货、炒外币"为名骗取钱财。这个套路并不高明,但多名被害人上当受骗,涉案金额高达158万。
给普通人的警示:网上遇到"带你投资赚钱"的陌生人,多留个心眼。天上不会掉馅饼。
启示二:一旦涉案,请律师是真的有用
158万的大案,第二被告最终判了七年,101.86万的指控还被法院不予认定——这是律师通过金额核减、证据拆解、退赔谅解争取到的。
给普通人的启示:请律师不是走形式,专业律师能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实实在在的利益。
启示三:退赃退赔、取得谅解,是争取从轻的关键
本案中,陈某某家属代为赔偿苏某某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是最终获得从轻处罚的关键因素。
给普通人的启示:如果涉嫌犯罪,第一时间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是争取从轻处罚最重要的途径。
启示四:选择律师,要看专业背景和实战案例
本案中,李在珂律师的"预审视角"发挥了关键作用——从证据形成过程发现矛盾、从程序合法性角度审查证据、预判控方举证策略。
给普通人的启示:选律师不能只看广告,要看有没有公安预审背景、有没有同类案件的实战经验、有没有真实胜诉案例。
启示五:法律是公正的,合法辩护是有用的
李在珂律师的预审视角,是方法论层面的专业能力——从证据形成过程发现矛盾、预判控方举证策略、从程序合法性角度审查证据。这完全是在法律框架内的合法辩护手段。
给普通人的启示:合法辩护有用,专业的律师能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十、国韬律所·李在珂刑事辩护团队核心优势

李在珂 律师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
执业证号:11101199910819028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科长、科长、办公室主任
1994年转型专职刑辩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32年
中国法学会会员、原北京市公安局监管场所特邀警风监督员
我是北京少有的"从审讯席走到辩护席"的刑事律师。1994年之前,我在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察处干预审,抓过人、审过犯人、定过证据链。1994年转行做律师后,我把那套公安办案的逻辑反过来用——你公安怎么取证,我就怎么找漏洞。这就是我独创的"预审逆向辩护"体系。
团队核心优势:
  • 涉案金额精准核减
  • 证据链深度拆解
  • 全流程闭环辩护
  • 本地司法深度适配
北京全境看守所办案优势:
深耕北京刑事辩护32年,对全市各看守所的地理位置、管辖划分、提讯流程、会见规则及办案节奏了如指掌。无论当事人羁押于朝阳、海淀、大兴、东城、西城、丰台、通州、顺义、昌平、石景山、房山等北京任一看守所,均能第一时间到场会见。
律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702

十一、结语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大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158万余元。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刑事辩护团队凭借精准的涉案金额核减、深度的证据链拆解、全流程的辩护策略把控,成功为被告人陈某某争取到从轻处罚,并推动部分不实指控不被认定。
若您或亲友在北京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需要精准研判案件走向、争取取保候审、制定专属辩护方案,可联系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刑事律师团队。

参考司法文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xx)京××刑初××号刑事判决书。本文仅作刑事法律实务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