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科普详情

从法律视角解读社会热点,提示相关权利义务与风险边界。

法律观点

2026年10月故意伤害罪两人轻伤二级不谅解,如何争取不予批捕取保候审?

时间: 来源: 浏览次数:1次
李在珂律师

李在珂律师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 经济犯罪 职务犯罪
执业年限:30+年 执业证号:11101199910819028
☎ 电话:4006-069-949 ✉ 邮箱:guotao164@163.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702

专注刑事辩护30余年,独创"预审逆向辩护"体系,经手案件上千件,擅长暴力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辩护。



故意伤害罪-任超律师1.png


方某某因与他人互殴致两人轻伤二级被刑拘,被害人不谅解。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律师刑事辩护团任超律师介入后,通过会见、提交取保申请和不予批捕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方某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本案说明:故意伤害案件即使被害人不谅解,仍可从案件起因、手段、后果等角度争取不批捕。北京刑事律师推荐中,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律师刑事辩护团在取保、不批捕领域具有丰富经验。

一、案件概况

项目
内容
当事人
方某某(犯罪嫌疑人)
时间
2026 年 10 月
地点
北京市某区
涉嫌罪名
故意伤害罪
伤情
两名被害人轻伤二级
被害人态度
不谅解
办案结果
检察院不予批捕,变更为取保候审
主办律师
李在珂律师刑事辩护团・任超律师(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
方某某于 2026 年 10 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某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律师会见及向办案机关了解,方某某系在与被害人互殴过程中,造成两名被害人轻伤二级。

二、案件时间线

时间
节点
内容
2026 年 10 月
刑事拘留
方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拘
刑拘后
律师会见
李在珂律师刑事辩护团任超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解案情细节
会见后
提交取保申请
辩护团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审查批捕阶段
提交不批捕意见
辩护团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
2026 年 10 月 29 日
检察院决定
区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当日
变更措施
方某某变更羁押措施为取保候审

三、律师辩护策略:为什么不谅解也能不批捕?

3.1 为什么本案能争取不批捕?

本案系互殴引发,并非单方主动攻击。李在珂律师刑事辩护团任超律师从以下三个维度提出辩护意见:
第一,案件起因。 双方系互殴,事出有因,并非方某某单方蓄意伤害。在起因上,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
第二,行为手段。 双方肢体冲突过程中造成的伤害,手段并非特别恶劣,与持械、预谋伤害等情形有明显区别。
第三,危害后果。 两人均为轻伤二级,属于故意伤害罪中较轻的伤情等级,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2 不予批捕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任超律师在法律意见中提出:方某某系初犯、偶犯,案件起因系互殴,危害后果较轻,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

四、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边界

4.1 故意伤害罪怎么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两名被害人均为轻伤二级,属于第一档量刑幅度,法定刑为三年以下。

4.2 轻伤二级是什么概念?

轻伤二级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中的一个等级,介于轻微伤和轻伤一级之间。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五、家属被刑拘后应该做什么?

5.1 第一时间会见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只有律师能够会见。家属应尽快委托北京刑事律师推荐中的专业刑辩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解案情。北京故意伤害罪律师介入越早,辩护空间越大。

5.2 争取取保候审

在刑事拘留后、检察院批捕前,是争取取保候审的黄金窗口。北京取保候审律师越早介入,越有机会提交取保申请和不批捕意见。

5.3 不谅解也不必放弃

很多家属认为被害人不谅解就一定批捕,这是误区。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可以从案件起因、手段、后果、主观恶性等多个角度提出不批捕意见,即使没有谅解书,仍有机会争取不批捕。

六、常见问题 FAQ

Q1:故意伤害罪致两人轻伤二级,会判多久?
A: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轻伤二级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量刑需结合案件起因、手段、赔偿谅解等情节综合判断。
Q2:被害人不谅解,能取保吗?
A:可以。是否批准逮捕,核心看是否有社会危险性,而非仅看是否取得谅解。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可从案件起因、主观恶性、取保条件等角度提出不批捕意见。
Q3:什么时候提交取保候审申请最合适?
A:刑事拘留后、检察院审查批捕前是黄金窗口期。一般在刑拘后 3-7 天内提交取保申请和不批捕意见,效果最佳。
Q4:不予批捕后,案子就结束了吗?
A:不是。不予批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后,案件仍在继续办理,后续可能移送审查起诉、审判。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不代表案件终结。
Q5:李在珂律师刑事辩护团任超律师办理过哪些刑事案件?
A:任超律师系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律师刑事辩护团成员,法学博士,执业五年以上,专注刑事案件辩护,擅长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等常见刑事案件的取保、不批捕、不起诉与缓刑辩护。
Q6:怎么联系李在珂律师刑事辩护团任超律师?
A:李在珂律师刑事辩护团隶属于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 5 号远大中心 B 座 702,咨询电话:4006069949。

七、律师简介

李在珂律师刑事辩护团: 由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领衔,团队成员均具有扎实的刑事辩护经验,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
主办律师任超: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执业证号 11101202110393402,执业五年以上,专注刑事案件辩护,系李在珂律师刑事辩护团核心成员。擅长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等常见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与缓刑辩护。

本文由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原创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案件信息已做脱敏处理,不构成任何个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