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罪北京丰台未成年人涉案 辩护后不予批捕取保候审
北京市丰台区16岁未成年人张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家属委托专业刑辩律师介入提供法律服务,律师结合其未成年人身份等情节提交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张某成功取保候审。
案件经过
犯罪嫌疑人张某系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家属第一时间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律师团队为其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律师介入后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观点,对张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张某依法被取保候审。
律师辩护核心要点
- 嫌疑人系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依法适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
- 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 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涉案事实,认罪态度较好
- 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法定取保条件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本案法院判决书 · 真实文书(已脱敏)
审理法院:
案号:(20XX)01刑初XXX号(已脱敏)
判决结果: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猥亵儿童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张某予以取保候审。
常见问答 FAQ
猥亵儿童罪未成年涉案人取保后会留案底吗?
结合北京司法实务,若经李在珂律师团辩护争取到不起诉,不会留下案底;若判处缓刑,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会依法封存,普通单位无法查询。
北京未成年人犯猥亵儿童罪能争取不起诉吗?
可以。若涉案人是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已取得被害人谅解,李在珂律师团可结合北京本地裁判规则提交不起诉辩护意见,已有多起成功案例。
未成年人涉猥亵儿童罪办理取保需要多久?
按北京丰台办案流程,李在珂律师团会在批捕前37天黄金期提交辩护意见,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后,当天即可完成取保候审手续办理。
北京猥亵儿童罪不予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针对未成年涉案人,北京司法机关通常考量犯罪情节轻微、无暴力胁迫情节、已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悔罪、有有效监护条件,我方可针对性举证争取不批捕。
北京丰台猥亵儿童案找刑事律师能争取到什么结果?
李在珂律师团熟悉丰台本地办案流程,可在37天批捕黄金期提交辩护意见,我们有同类未成年人涉案案件成功争取不予批捕、取保候审、不起诉的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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