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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案例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北京东城涉案辩护获不起诉决定

北京市东城区许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家属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服务,成功为许某申请取保候审,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许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主办律师 李在珂刑事律师团
案件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
涉及罪名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案件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许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羁押场所 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
服务类型 刑事辩护

案件经过

  • 被不起诉人许某原系公司员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 许某家属委托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律师团队张旭瑞律师为其提供刑事法律服务,律师介入后为许某申请取保候审并获准许。
  • 辩护人依法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经检察机关审查采纳该意见,对许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 律师辩护核心要点

    • 行为人涉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 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行为人主观明知及涉案数额达到刑事追诉标准
    • 行为人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文

    本案法院判决书 · 真实文书(已脱敏)

    真实有效 隐私已脱敏 本案正式文书,已对个人信息及隐私内容依法做脱敏处理

    审理法院:

    案号:(20XX)01刑初XXX号(已脱敏)

    判决结果: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许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院文书展示图 法院文书展示图

    常见问答 FAQ

    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多少金额可以不起诉?

    北京司法实践中销售金额5万以下且情节轻微的可争取不起诉,若存在证据瑕疵、已退赔获谅解的,金额稍高也可争取,李在珂律师团有相关判例。

    东城看守所羁押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能办不起诉吗?

    可以,李在珂律师团有东城同类羁押案件不起诉判例,会先会见当事人固定有利证据,对接东城检方提交辩护意见,促成不起诉结果。

    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律师辩护思路是什么?

    李在珂律师团辩护核心为核减涉案金额、质疑正品鉴定合法性、论证主观明知证据不足,结合退赔谅解等情节,争取取保、不起诉或从轻处理。

    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不起诉概率高吗?

    需结合具体案情判定,李在珂律师团熟悉北京检方不起诉裁量标准,针对证据不足、情节轻微、已获谅解的案件,不起诉成功率较高。

    北京东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缓刑条件是什么?

    需满足涉案金额未达巨大标准、主观恶性小、主动退赃退赔、取得商标方谅解,李在珂律师团可结合北京裁判规则辩护,争取缓刑或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