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买卖国家证件一案的委托,指派胡娟律师为其出庭辩护。根据法庭调查,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买卖国家证件罪不持异议,现就其可以从轻或减轻的情节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 被告人没有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交待了自己的..